吉安市发布2020年第2号总林长令
11月19日,吉安市委书记、市级总林长胡世忠签发2020年第2号总林长令——《关于开展林长制巡林工作的令》,要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,加强对当前林长制重点工作的巡林督导。
总林长令指出,2020年林长制写进新《森林法》,实现了林长制工作从“有章可循”到“有法可依”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,推进野生动物和迁徙候鸟保护工作,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富民成效,打造和谐自然环境,推动林长制由“全面建立”向“全面见效”转变,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制度创新。
总林长令要求,要全面落实林长巡林制度,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要认真履行职责,担负起保护发展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的责任。按照《吉安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开展巡林工作,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,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。各级林长应按要求在12月中旬前完成巡林任务;要全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,认真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,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加快推进2018-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,要求在12月底前整改率必须达到100%;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,乱砍滥伐林木,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;加强森林火灾、松材线虫病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监测防控,提升林业灾害防控能力;要切实提升源头管理水平,继续优化完善村级林长、基层监管员、专职护林员“一长两员”森林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体系,实现全域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;全面应用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,实现护林轨迹实时更新记录、发现事件及时上报快速查处。护林员巡护率应达到100%。
总林长令强调,当前正值候鸟迁徙的重要时节,要加强保护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,将迁徙候鸟巡护员纳入林长制“一长两员”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。加强日常巡护和排查布控工作,严厉打击危害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,为候鸟迁徙提供良好的环境,坚决确保候鸟迁徙安全。(吉安市林业局 张祖华)